一双进口皮鞋卖到两三千元,一件国外品牌外套要四五千元甚至更高。价格不菲的国际知名品牌商品是否一定代表着高质量?答案并不是肯定的。
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开始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对象瞄准了国际知名品牌,近两年来的多次质量抽检结果显示,近八成进口国际知名品牌鞋质量不合格,51%的国际知名品牌服装不合格……浙江省工商局在市场监管中因频频曝光国外知名品牌商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品牌“质量门”事件,成为岁末年初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消费者享有用
一体化标准维权的权利
作为外贸出口大省,浙江省在提升省内出口企业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的同时,也在努力打造公平的省内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身负监管市场经济秩序重责的浙江省工商机关,不断探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治本之策,经过研究,浙江省工商局围绕市场热点确定了“打两头”的监管原则,即在城市中重点监管价格昂贵的知名品牌商品,包括国际知名品牌;在农村重点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监管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重点确定后,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先后查处了雀巢婴儿奶粉碘含量超标、肯德基食品含苏丹红、索尼数码相机不合格、国际品牌服装质量不合格、东芝等4种品牌笔记本电脑质量不合格、进口皮鞋不合格等洋品牌质量案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2006年3·15前夕,浙江省工商局被授予2005年度全国唯一的“质量先锋集体人物奖”。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历来坚持这种观点:“在国际一体化标准的前提下,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家要承担遵守一体化标准的责任,另一方面,中国的消费者也将获得运用国际一体化标准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权利。”他对记者表示,任何一个国际商品进入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要接受当地政府的有效监管,这是真正的国际通行规则,一些洋品牌声称执行国际通行标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在中国享有特殊的权利。事实上,相关部门如果放弃了这种监管,不仅是失职,也等于变相培育和强化了洋品牌“逃责”的习惯。
浙江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潘炜分析说,之所以要强化对进口商品质量监管,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应一体化发展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质量面前人人平等,一体化之下国外商品大量涌入,强化监管,势在必行。二是洋品牌的质量确实堪忧。中国加入WTO后,浙江省工商局有意识地加强了对洋品牌的监测,每次检测结果均表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005年5月检出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超过国家标准值上限的27%;2005年11月,开展国际品牌数码相机专项监测,合格率为61.7%;2006年2月组织开展国际知名品牌服装专项监测,合格率为40.5%;进口皮鞋合格率为23.9%。从上述历次监测结果来看,价高质低问题在洋品牌商品中较为突出。三是一体化下质量标准的不一致和一些国外企业漠视我国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十分明显。在监测市场洋品牌商品时发现,一些企业在不同国家实行不同的质量标准,有标准歧视存在,违背一体化平等竞争的理念。四是国人对洋品牌过度迷信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崇洋是消费不理性的突出问题,必须强化教育引导。
“外国的月亮
也有阴晴圆缺”
浙江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路建强、消保处处长潘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强化对洋品牌质量监管的实践使我们感到另一份责任,那就是需要提醒社会大众认清消费误区。我们将这些监管的过程和结果公示于众,目的是通过这些监管活动,提醒和引导消费者确立和强化正确的消费理念。”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查了那么多的外国商品,一查一个准,其实就是告诉国内的消费者,外国的月亮也有阴晴圆缺。”
路建强、潘炜等浙江省工商局的官员对记者分析说,洋品牌在质量监测中深陷“质量门”事件使我们得到一些重要启示。
一是中国企业必须把加入WTO的情结变成竞争的心态和竞争的本领。加入WTO,其实只是进入一体化竞争的条件,而不是结果;是拳击场决斗的门票,而不是拳击场上的胜出。中国的企业家要尽快把加入WTO情结转换成竞争心态和竞争本领。
二是一体化的本质是平等竞争,对等主张。一体化不能也不应作为大国欺负小国的借口,它是世界经济平等竞争的旗帜。平等竞争,规制要平等,标准要平等,权益要平等;对等主张,竞争手段要对等,主张权益的途径要对等,监管手段和监管力度也要对等。
三是应把对洋品牌的仰视变成对品牌的平视。过去对洋品牌高看一眼、存爱三分的态度应该转变,要从对洋品牌的仰视转化成对品牌的一种平视。所有品牌产品,不管来自哪个国度,都应该一视同仁。
四是把客体的优惠变成主体的平等。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进入国门的外商,给予了相当多的超国民待遇,在当时是符合情理的。但从根本上来说,市场主体是竞争的主体,主体的平等是平等竞争的先决条件。因此在扶持和监管上都应一视同仁。
五是市场监管要从小监管变成大监管。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部门而言,要把小监管变成大监管。要把影响大覆盖面广知名度高的商品列为监管重点,实现大视野、大范围、大权益的监管。在国际一体化标准的前提下,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家要承担遵守一体化标准的责任,另一方面,中国的消费者也将获得运用国际一体化标准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权利。在这方面,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政府监管部门责无旁贷。 |